资讯中心


404.3万元,金昌市疾控中心提升铅等重金属元素检验检测能力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

2025-12-30 14:26:15来源:仪表网 关键词:仪器设备采购阅读量:27

导读:预算金额4043355元,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离子色谱仪、流动注射分析仪、超级微波消解仪等仪器设备。
  12月26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金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升铅等重金属元素检验检测能力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预算金额4043355元,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离子色谱仪、流动注射分析仪、超级微波消解仪等仪器设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财采备字[2025]01926号
 
  项目名称:提升铅等重金属元素检验检测能力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43,35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提升铅等重金属元素检验检测能力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043,35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质谱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00,385.00

1,500,385.00

1-2

样品前处理及制备仪器

病原特征实验数据前处理器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4,120.00

74,120.00

1-3

色谱仪

离子色谱仪(氢氧根淋洗系统)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1,400.00

501,400.00

1-4

其他分析仪器

流动注射分析仪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57,800.00

457,800.00

1-5

其他分析仪器

高锰酸盐指数分析仪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3,400.00

283,400.00

1-6

其他仪器仪表

超级微波消解仪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19,400.00

719,400.00

1-7

其他分析仪器

全自动碘元素分析仪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5,250.00

245,250.00

1-8

其他仪器仪表

全自动游离二氧化硅前处理仪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1,600.00

261,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3)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出报告日期为准);(4)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注:本条第(2)-(5)项实行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招标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1)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采购)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公示期内行业监管部门对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本项目行业划分:工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提升铅等重金属元素检验检测能力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27日 至 2026年01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金昌市电子开评标系统
我要评论
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化工生意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生意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生意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生意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化工生意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热门搜索:

    有机原料化工中间体液体有机原料氧化物信号隔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