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指出,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支持经营主体完善合规经营制度、管控信用风险,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守信践诺,鼓励经营主体主动向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信用信息,不断健全信用记录;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快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共享、公开,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在股票债券发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禁止。为促进建立我国化工、化工物流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推动扩大信用报告应用范围和“信用代证”改革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我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备案的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26年度全国化工及化工物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在全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满三年及以上,近三年未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化工生产、贸易、储存、运输企业。
申报材料
《全国化工及化工物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见附件);申报企业可登录中国化工流通协会https://www.cccaonline.org.cn/下载表格。
评估与审核程序
我会汇总整理、初审
(一)申报企业递交相关申报材料到我会信用体系建设与评价中心,经由我会授权委托第三方征信机构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国内领先的信用科技服务商,依托中诚信集团二十多年信用风险管理经验,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提供专业信用服务),根据国家标准GB/T23794-2015《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估。;
(二)第三方征信机构对企业进行调查、分析、评估,撰写信用报告,颁发相应信用等级评价牌匾、证书、信用级别报告;
(三)信用等级A级以上的企业可在中国化工流通协会上进行验证、查询;
(四)企业申报评估时间为15个工作日;企业信用等级自评定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第二年、第三年进行复审。
备案及增值服务
(一)信用等级评价的作用意义:
1.企业获得政府扶持以及招商、投资、融资担保一个不可或缺的“荣誉证”;
2.衡量企业履约能力、投标信誉、综合实力与竞争力走向国际化的“导向证”;
3.企业洞察社会经济发展必然趋势、提升现代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优化证”;
4.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加强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一个“风险证”;
5.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增强合作、赊销、签约风险防范能力的“防护证”;
6.企业优先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及各种资源共享的“资源证”;
7.企业提升品牌价值与品牌竞争力的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证”;
8.企业降低筹募资金、交易成本的一个重要的“减负证”;
9.企业在市场活动中塑造企业诚信形象的“身份证”;
10.信用等级为3A级的企业,经中国化工流通协会复核后,颁发2026年度化工及化工物流行业诚信示范企业牌匾及证书。
(二)荣获信用等级评价A级以上的企业可获得的增值服务:
1.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等工作,获得相应优惠政策及加分;
2.为企业提供信用咨询服务,针对有需求的企业开发相关新课题项目,并配套提供培训服务;
3.为企业及时推送信用领域相关政策与资讯,协助企业宣传、维护良好社会形象。
企业信用修复
为保障经营过程中存在失信记录企业的合法权益,相关企业可申请信用修复,使其在纠正失信行为后能够正常参与经济社会活动。
联系我们
希望各化工企业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共建守信环境氛围,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品牌建设,为共同建设信用化工、信用物流贡献力量,积极参与申报中国化工流通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具体申报事宜请与我会信用体系建设与评价中心联系。
中国化工流通协会信用体系建设与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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