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征求《长春市2026年绿氢产业攻坚突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文件指出,2026年聚焦“1531”奋斗目标,围绕推动1个氢基能源一体化工程开工建设;推动交通运输、燃气掺氢、储能发电等5个氢能场景示范应用;参与3个以上国家标准或团体标准制定;实施一系列氢能领域科研创新项目,推动长春市绿电制氢取得突破,建立绿氢应用示范体系。
重点任务包含15项:包括大力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制氢;探索推进光伏离网制氢工程;申报国家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全力保障大冬会绿色用能;加速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文旅车辆示范应用;开展天然气掺氢示范应用;开展燃煤机组掺氨示范;开展氢储能发电示范应用;提升氢能交通装备供给能力;加快开展储氢材料生产线建设;推动完成电解槽产品升级;.开展绿氢制、储、用关键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氢能领域相关标准制定。
其中,大力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制氢。统筹推动氢氨醇一体化开发,围绕榆树五棵树化工园区、北湖精细化工产业园建设绿氢化工项目。重点推动华电榆树氢基能源一体化示范项目百亿工程年内开工,加快推进长春新区新能源氢基化工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
探索推进光伏离网制氢工程。长春燃气调峰站内布局实施小规模光伏离网制氢项目,探索新能源离网制氢新模式,减轻电网调节压力,推动“光-储-氢”离网系统协同控制。
开展天然气掺氢示范应用。在米沙子镇开展天然气掺氢试点,服务周边居民及新良粮库等商业用户,掺氢燃气管道采取独立运行模式,年用氢量5吨,2026 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
提升氢能交通装备供给能力。加快建设一汽集团年产氢能重型卡车2000辆产线,打造国内一流氢能商务车制造基地。推进中车长客升级改造,形成年产20辆氢能列车产能。
申报国家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联合一汽解放等企业,深入挖掘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创新应用等应用场景,积极申报国家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结合省内免收氢能汽车高速费政策,提出氢能车辆推广计划纳入申报方案实施。
文件还指出,结合省新能源“绿电+消纳”及绿电直连政策,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配套给予新能源建设指标支持。2026年开工建设且在2028年及以前投产的项目,新能源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提升至不超过40%。
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区域试点项目,申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两重”“两新”等政策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
政策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抢抓氢能发展良好机遇,进一步促进我市氢能产业发展,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长春市2026年绿氢产业攻坚突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拟提请市政府审议,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1.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至4月10日(3个工作日)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建议整理吸纳,请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6年4月10日前反馈至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能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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