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甘肃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参加2026生物制造大赛的通知

2026-05-29 13:33:27来源:甘肃省工信厅教育培训中心 关键词:生物制造大赛阅读量:12

导读:甘肃工信厅 5 月 22 日发文,组织参加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办的 2026 生物制造大赛;大赛设两大赛道八方向,分企业 / 创客组,5.15-7.15 报名,复赛分京沪两地、决赛 10 月底在天津,优胜项目享成果转化等六大服务。
  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工信和数据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加速生物制造领域技术迭代,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指导下,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联合有关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近期举办2026生物制造大赛。为做好我省参赛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概况
 
  本次大赛旨在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新资源,营造创新氛围,为生物制造创新企业与创客团队提供交流展示、成果转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通过赛事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企业及创客团队,持续完善“以赛促创”培育体系,推动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国家新型工业化建设。
 
  二、赛道设置
 
  大赛设前沿技术与应用创新两大赛道,覆盖8个重点方向。
 
  (一)前沿技术赛道:包括新型基因编辑与细胞工厂构建、酶工程技术、AI驱动的生物系统设计与数字化生物工艺平台、绿色生物制造技术等4个方向。
 
  (二)应用创新赛道:包括食品及日化功能原料、生物基材料与绿色农业、生物制造关键设备及试剂国产化、生命健康(全球健康)等4个方向。
 
  三、参赛要求
 
  大赛分为企业组与创客组,对参赛团队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企业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参赛项目具有良好发展潜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创客组:具有原始性、前瞻性、探索性的早期项目,高校、科研院所课题组或注册公司三年以内(2023年5月之后)的初创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无知识产权纠纷,团队成员未被列为失信名单。
 
  四、赛程安排
 
  (一)启动与征集:2026年5月中旬至7月中旬。
 
  (二)初赛评审:2026年7月中旬至8月中旬。
 
  (三)复赛:2026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前沿技术赛道于北京市昌平区举办,应用创新赛道于上海市奉贤区举办)。
 
  (四)决赛:2026年10月底于天津市武清区举办。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7月15日。
 
  报名渠道:参赛单位统一登录大赛官方网站,按指引进入报名系统,选择参赛组别及赛道,在线填写项目信息并上传商业计划书或技术方案。
 
  六、奖项设置与后续服务
 
  (一)奖项设置。在复赛与决赛期间,企业组和创客组将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单项奖和优胜奖若干。
 
  (二)后续服务。后续将提供全链条成果转化、多元化投融资赋能、企业培育赋能、全方位市场推广、全球化布局支持、地方支持政策等六项服务。
 
  七、联系方式
 
  大赛官方联系人:吴瑶
 
  技术支持:马啸
 
  省工信厅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李杨
 
  请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工信和数据局广泛动员本地区生物制造领域相关企业、高校院所、创客团队积极参赛。所有参赛团队须于7月15日前登录大赛官方网站完成报名及材料提交,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为“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请及时关注赛事动态。同时,请各市(州)工信局、兰州新区工信和数据局于7月15日前将本地区《2026生物制造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报送省工信厅教育培训中心(该表仅用于掌握参赛情况,不作为报名依据)。省工信厅教育培训中心将做好参赛服务工作,视情况组织赛前辅导。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22日
 
  本文系转载,转发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告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做删除处理。
我要评论
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化工生意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生意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生意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生意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化工生意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热门搜索:

    有机原料化工中间体液体有机原料氧化物信号隔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