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以下简称 “新危化法”)正式发布以来,乌兰浩特市应急管理局采取 “线上 + 线下” 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题宣贯活动,送法进企业,宣贯到职工。
5 月 9 日下午,危化办工作人员先后前往乌兰浩特市莹林醇基液体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乌兰哈达加油站,面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及员工,开展新危化法线下现场宣讲。宣贯内容围绕五个方面展开:一是立法背景与重要意义;二是法律框架与核心内容;三是核心亮点与创新规定;四是重点条款解读;五是实施与展望。
宣贯过程中,工作人员结合企业实际,重点解读了新法中的几项核心条款。一是明确实行 “双罚制”,对违法企业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相关个人,倒逼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履职尽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二是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对小额违法设定较高的罚款基数,对大额违法实行按货值比例罚款,形成有效震慑。三是纳入社会信用约束,违法企业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面临信贷受限、政策支持取消等联合惩戒,形成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的社会制约格局。
此次宣贯活动使相关企业对新法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将认真组织学习新法内容,对照法律要求全面排查整改隐患,切实守好安全生产底线。下一步,危化办将持续扩大宣贯覆盖面,营造全员关注、共同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全力维护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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