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2025年精细化工揭榜挂帅工作启动

2025-11-12 09:10:00 关键词:化工、政策阅读量:2

导读: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25〕4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原函〔2025〕4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落实《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联原〔2024〕136号),加快我国精细化工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进产业上下游协同创新攻关,促进石化化工产业提质升级,拟开展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内容和预期目标
    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聚焦新能源汽车、医疗装备、移动通讯设备、轨道交通及船舶与海洋工程的关键需求领域,围绕中间体原料、重点材料、关键装备等3大类50项技术、创新性强、应用价值高的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征集遴选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保障下游应用需求,提升精细化工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推荐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中间体原料、重点材料、关键装备生产企业与相关用户企业组建的上下游联合体,鼓励高校及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参与联合体的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应用能力。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审核企业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优先推荐技术指标、技术路线成熟、经费预算合理、揭榜团队综合能力强的项目。
    (三)每个单位牵头申报项目不超过3个。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主体根据《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任务榜单》(附件1)提出揭榜申请,填写《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单位申报材料》(附件2)所需材料,将盖章版、电子版及研发能力佐证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填写《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单位推荐表》(附件3),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表、申请材料报送至(原材料工业司)。
    (二)请推荐单位高度重视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任务揭榜挂帅工作,充分调动重点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相关产业联盟及行业协会的积极性,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并结合区域产业基础和优势,加大对“揭榜挂帅”关键产品、重点企业配套支持力度,优先配置入选“揭榜”的项目用地、用能、排污等指标资源,出台鼓励中试、应用验证、市场推广的配套政策。
    (三)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遴选确定入围揭榜单位名单,建立“机制”,择优选择揭榜团队(每个揭榜产品原则上不超过3家)进行攻关,对承担揭榜任务的企业,利用现有政策资金渠道支持攻关任务实施,引导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和社会资本等加大支持力度,依托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精细化工产融合作服务专区”提供投融资对接服务,支持纳入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四)入围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原则上名单公布之日起3年内),用户企业应推动所攻关产品实现产业化应用,将生产企业纳入供应商目录,并由入围揭榜单位向提出验收申请。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揭榜产品原则上不超过2家),通过新材料次、(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等支持应用推广。
    (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揭榜挂帅工作提供上下游对接、过程管理、技术咨询、评估组织、协调服务等支撑工作。
    四、及电话
    原材料工业司 赵高斌
    附件:1.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任务榜单
  2.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单位申报材料
  3.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单位推荐表

办公厅
2025年10月31日
    原文链接:
https://www.miit.gov.cn/jgsj/ycls/wjfb/art/2025/art_d559a601ff8d4d29b937c57fcf45f605.html
我要评论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站注明“来源:化工生意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化工生意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化工生意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生意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化工生意网”,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热门搜索:

有机原料化工中间体液体有机原料氧化物信号隔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