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印发《河北省在产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边生产边管控指南(试行)》《河北省在产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分类分区分级评价指南(试行)》。
《河北省在产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边生产边管控指南(试行)》制定了在产化工园区边生产边管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基本原则、流程、内容和工作方式;适用于在产化工园区在不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为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确保污染不加重、不扩散,保障园区和企业内人群健康及周边敏感受体环境安全,依法自行组织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工作。
《河北省在产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分类分区分级评价指南(试行)》制定了在产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分类分区分级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流程和计算方法。其他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可参考本指南,开展分类分区分级评价。
详情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加强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指导各地推进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在产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边生产边管控指南(试行)》《河北省在产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分类分区分级评价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参考使用。
附件:1.河北省在产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边生产边管控指南(试行).pdf
2.河北省在产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分类分区分级评价指南(试行).pdf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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