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川仪股份(603100.SH)公布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东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13,173,1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4亿元(含税)。
最新财报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川仪股份实现营业收入48.90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4.62亿元,扣非后净利润4.21亿元,每股收益0.90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2.92亿元,同比大增304.94%。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2,738,428,377.06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总股本513,173,17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3,951,952.80元(含税),结余未分配利润2,584,476,424.26元。占公司2025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653,998.81元的33.35%。
川仪股份表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今年5月1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12月26日,川仪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标志着公司近期一系列治理优化与业务拓展举措落地见效。
公告显示,本次工商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调整为51317.3176万元,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赐犁。经营范围在原有基础上新增“检验检测服务”等许可项目,同时丰富了集成电路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销售等一般项目,形成覆盖工业自动化核心产品研发制造、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等多领域的业务布局,进一步契合高端装备制造与国产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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