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8/20 11:31:11
- 截止日期:2015/11/20 11:31:11
- 所属行业:
- 所在地区: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5年第三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0773-1541GNOB01130) (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所在地址得到进一步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品目进行投标,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第1包、第2包和第3包评标、授标以品目为单位;第4包、第5包、第6包和第7包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
(2)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厂家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 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第4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无须出具所投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4)主要产品厂家同一包授权参加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5) 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来源国。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10)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 、招标文件发售购买方式:
(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 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9月1日 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在采购代理所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查询和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在开标现场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标书款发票。
(3).招标文件售价:第1包和第2包:800元/包;第3包和第4包:600元/包;第5包、第6包和第7包:300元。若邮购每份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本项目接受邮件报名。 潜在合格供应商可下载公告附件“标书购买情况表”,将内容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将汇款凭证及“标书购买情况表”提交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5、 所有投标文件须在下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 指定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9日上午9:00时 (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516 会议室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6、 兹定于下列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1至2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时间:2015年9月9日上午9:00时 (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516 会议室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7、招标人名称: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街6号
电 话:010-58619864
传 真:010-58619864
邮 编:100026
8、招标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邮 箱:xieyt09@126.com
邮 编:100089
9、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 户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86 7080 1128 10001
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设备品目号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