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澄江县疾控中心监测设备采购招标
- 公告日期:2015/8/20 10:56:32
- 截止日期:2015/11/20 10:56:32
- 所属行业:分析仪器/色谱分析仪器/气相色谱(GC)
- 所在地区:
详细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澄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2.1 招标编号:YXDD2015-ZB0713
2.2 项目名称:澄江县疾控中心水质、公共场所现场监测设备购置
2.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4 招标范围:原子荧光光度计一台( 主要设备) 、压电式粉尘仪一台、甲醛分析仪一台、掌上型数字照度计一台、通用声级计一台、室内面积测量仪一台,本次招标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5 交货期要求:30日历天(含安装)。
2.6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30.93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或产品代理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若为二级代理,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代理证明, 上一级别的授权证明须为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 不能转授权的代理,转授权无效。
3.3 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到当地检察院对企业进行查询,由检察院出具记录查询情况)。
3.4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主要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供应商报名参与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5年8月18日2015年8月18日至至2015 年8 月24 日2015 年8 月24 日(周六、周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招标文件。(周六、周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份,售后不退。
4.3 同时投标单位应于2015年9月7日16:30前(必须到账)应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6000.00元正(大写:陆仟元正),按以下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向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
开户名: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800 0158 5308 2012
开户行:澄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财务电话:0877-6682589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4.4.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4.2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 代理证明 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的代理授权书 原件及 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4.3 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4.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 开标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8日09:00 时~ 09:30 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09:30时。
5.3 地点 :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翔路北14号(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6. 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澄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李主任 0877-6914507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1. 招标条件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澄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2.1 招标编号:YXDD2015-ZB0713
2.2 项目名称:澄江县疾控中心水质、公共场所现场监测设备购置
2.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4 招标范围:原子荧光光度计一台( 主要设备) 、压电式粉尘仪一台、甲醛分析仪一台、掌上型数字照度计一台、通用声级计一台、室内面积测量仪一台,本次招标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5 交货期要求:30日历天(含安装)。
2.6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30.93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或产品代理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若为二级代理,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代理证明, 上一级别的授权证明须为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 不能转授权的代理,转授权无效。
3.3 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到当地检察院对企业进行查询,由检察院出具记录查询情况)。
3.4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主要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供应商报名参与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2015年8月18日2015年8月18日至至2015 年8 月24 日2015 年8 月24 日(周六、周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招标文件。(周六、周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份,售后不退。
4.3 同时投标单位应于2015年9月7日16:30前(必须到账)应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6000.00元正(大写:陆仟元正),按以下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向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
开户名: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800 0158 5308 2012
开户行:澄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财务电话:0877-6682589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4.4.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4.2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 代理证明 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的代理授权书 原件及 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4.3 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4.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 开标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8日09:00 时~ 09:30 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09:30时。
5.3 地点 : 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翔路北14号(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6. 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澄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李主任 0877-6914507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热门招标信息